关于对2017年离任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
作者:审计处 时间:2018-03-26 点击数:
根据《山东女子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,于2018年3月26日起,分期分批对以下20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。名单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:
刘霞、高爱颖、王蕾蕾、徐丽萍、屈玉霞、李丽华、赵长军、刘中文、刘明、于学江、侯素美、朱海琳、崔晓红、李君、张曙光、李缨、姚树欣、刘凤华、潘建勋、王丽芹。
审计组联系电话:86526377。
山东女子学院审计处
2018年3月25日